深圳黑户儿童入户材料 深圳黑户儿童入户材料有哪些?办理流程
所谓的黑户,其实大多数都是未婚生育的情况,很多人在入户深圳的时候,不知道应该如何去处理这个问题,那么下面来详细说说,便于大家的详细了解清楚。
1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按照zhi国务院的dao《意见》要求,有以下八类人员可以依法申领到户口本。
1. 在政策之外或非婚生子女,其或其监护人可按照自愿政策申请永久居留登记,按照父亲和母亲自愿定居的政策,出示出生医疗证明及其父母之一的户籍、结婚证或非婚生指示。
2. 无户口、未申请出生证明的人。对于在助产机构出生的无登记永久居住地的人,其监护人可向助产机构申请出生体检证;无登记永久居住地的助产士境外出生的,应当提供合格证明机构颁发的亲子鉴定证书,并应当向拟定居地的县级卫生、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申请医疗出生证明。没有注册永久居住地的人或其监护人应出示出生医疗证明及其父母一方的居留手册、结婚证或非婚生指示,申请永久居留登记。
3. 实际收养,无登记永久居留权。收养无户籍人员的,当事人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民政部门申请收养登记,并按照收养证和收养人户籍申请永久户籍。
4. 其户口在被宣布为失踪或死亡后被取消的。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失踪或者死亡的,其监护人可以根据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失踪(死亡)申报的有效判决,申请恢复永久居留登记。
5. 在农村地区因婚姻而取消登记永久居留权的人。因婚姻在农村登记永久居留的,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未在另一地定居的,可以申请恢复原登记居住地的永久居留登记。恢复永久居住登记后,符合在现居住地定居要求的,可以办理户籍转让手续。
6. 居留证丢失或者有效期届满的非登记人员。未办理户籍的,丧失户籍转让证或者过期的,可以向户籍转让证的公安机关申请更换或者更换户籍转让证。不符合现行户籍迁移政策在居住地的高校毕业生,可以申请在居住地恢复永久户口登记,其他人员可以申请恢复居住地的永久户口登记。
7、中国公民和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无登记永久居留权。中国公民和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或者未取得无登记永久居留权的,具有我国国籍的监护人可以根据出生证明、父母非婚生证和中国公民居留手册申请永久居留登记。未签发出生证明的,应当提供合格证明机构颁发的亲子鉴定证书。
8. 其他没有户口的人。以其他原因未登记永久居留权的,经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可以或者监护单位或者个人申请永久居留登记。
《意见》规定的《其他非注册人员登记办法》是本书底的一项规定,即因其他原因造成的非注册人员,经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申请和调查核实后,可以按照《意见》的精神和要求进行登记。
步骤如下:
第 1 步:从司法亲子鉴定机构获取亲子鉴定报告
第2步:根据评估报告向当地卫生部门申请"出生医学证明"
第三步:带着《出生医疗证明》到派出所申请户口
1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按照zhi国务院的dao《意见》要求,有以下八类人员可以依法申领到户口本。
1. 在政策之外或非婚生子女,其或其监护人可按照自愿政策申请永久居留登记,按照父亲和母亲自愿定居的政策,出示出生医疗证明及其父母之一的户籍、结婚证或非婚生指示。
2. 无户口、未申请出生证明的人。对于在助产机构出生的无登记永久居住地的人,其监护人可向助产机构申请出生体检证;无登记永久居住地的助产士境外出生的,应当提供合格证明机构颁发的亲子鉴定证书,并应当向拟定居地的县级卫生、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申请医疗出生证明。没有注册永久居住地的人或其监护人应出示出生医疗证明及其父母一方的居留手册、结婚证或非婚生指示,申请永久居留登记。
3. 实际收养,无登记永久居留权。收养无户籍人员的,当事人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民政部门申请收养登记,并按照收养证和收养人户籍申请永久户籍。
4. 其户口在被宣布为失踪或死亡后被取消的。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失踪或者死亡的,其监护人可以根据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失踪(死亡)申报的有效判决,申请恢复永久居留登记。
5. 在农村地区因婚姻而取消登记永久居留权的人。因婚姻在农村登记永久居留的,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未在另一地定居的,可以申请恢复原登记居住地的永久居留登记。恢复永久居住登记后,符合在现居住地定居要求的,可以办理户籍转让手续。
6. 居留证丢失或者有效期届满的非登记人员。未办理户籍的,丧失户籍转让证或者过期的,可以向户籍转让证的公安机关申请更换或者更换户籍转让证。不符合现行户籍迁移政策在居住地的高校毕业生,可以申请在居住地恢复永久户口登记,其他人员可以申请恢复居住地的永久户口登记。
7、中国公民和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无登记永久居留权。中国公民和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或者未取得无登记永久居留权的,具有我国国籍的监护人可以根据出生证明、父母非婚生证和中国公民居留手册申请永久居留登记。未签发出生证明的,应当提供合格证明机构颁发的亲子鉴定证书。
8. 其他没有户口的人。以其他原因未登记永久居留权的,经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可以或者监护单位或者个人申请永久居留登记。
《意见》规定的《其他非注册人员登记办法》是本书底的一项规定,即因其他原因造成的非注册人员,经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申请和调查核实后,可以按照《意见》的精神和要求进行登记。
步骤如下:
第 1 步:从司法亲子鉴定机构获取亲子鉴定报告
第2步:根据评估报告向当地卫生部门申请"出生医学证明"
第三步:带着《出生医疗证明》到派出所申请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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